根据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研究生院《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所指研究生,为具有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学籍的本院系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原则上仅在同一级学科中申请转专业,且申请次数限为一次,要求转专业的研究生必须基于自愿的原则并提出相应书面申请。
第二条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三条 研究生在第一学年、毕业学年不得转专业。
第四条 要求转专业的硕士生必须基于本人自愿、导师同意的原则,同时接收导师具有转入专业的硕士生导师资格,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学籍管理系统中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五条 学院成立专业接收考核小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考核,硕士生专业接收考核小组成员应具有接受专业硕士生导师资格,且人数不少于3人,并按规定将考核结果在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网络平台公布考核结果。
第六条 转专业考核内容为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学术交流、以及研究计划,由考核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转入相关专业。
第七条 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实际需要,讨论确定最终研究生转专业名单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八条 其他关于转专业的具体事项由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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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