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电费缴纳管理办法

发布者:施晓冬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10

     2021年底学校相关部门停止了已实行多年的电费预收缴管理办法。


     自2022年初开始,学校电力中心每季度根据学院的总电表收取学院水电费总额,不再负责各办公室、实验室电表电量统计收费工作。各办公室和实验室过去已预交电费和以后的电费缴纳的相关管理工作交由学院负责。


    学校电力中心已在院办安装了“南大智能水电费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全院391个电表。对各办公室、实验室、公共设备等用电量进行计量管理。


     因全院电表总数391个,用电量和前期预交情况各异,所以院办不开展大规模统一电费收缴方式。


    院办已开始每月根据实时监控用电量数据,对欠交电费金额较大的办公室、实验室进行电量电费核算收缴和预收工作,我们会直接与相关老师联系。请相关老师根据核算的电费额,凭学院出具的《电费缴费通知单》到32450新蒲京网站 345.mn财务处办理电费交纳手续(过程和原来2021年前一样),并将交费凭证交到院办(原来是交电力中心),由院办与南大电力中心总结算。


    请各位老师根据自己负责办公室、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耗电情况,在做科研项目预算时,预留充足的水电费用。


    如有老师因项目结题,需要预交电费的,也请事前与院办联系。原则上,前期预交电费未用完情况下,是不能交电费的。


    南大电力中心已授权院办通过南大水电费管理系统对长期欠交、拒交电费的办公室、实验室实行暂停供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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